为大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基础资源开发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发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计划(2020-2022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受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由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具体承担的《锁具制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会于8月2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二级巡视员刘永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曹峰,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专职副理事长吕基英、柳润峰,中国日用五金技术开发中心主任毕智涛和来自企业的代表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柳润峰主持。
会议邀请来自行业协会、检测机构、企业的七位专家组成评审组。刘永澎要求,标准一定要反应出职业能力,将职业内容落实在标准上,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规定,确保标准符合标准编制原则的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保证标准的规范、严格和科学性。曹峰对起草组提出要求:要严格按照人社部要求,重视此项工作,使标准真正能发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作用。
标准初审专家组由毕智涛任组长。评审专家听取了编写情况汇报,审定了标准初审稿文本,就标准的条文,逐条进行充分深入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评审专家认为:该标准初稿根据职业工种的职业实际情况,将职业技能等级设置为五个级别,符合本职业特点和内涵,总体上科学合理,分级准确。在职业功能中根据锁具加工所需技能和知识清晰地界定了各级别具体要求内容。技能要求能够准确的反应实际工作要点,对锁具制作工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根据技能理论知识和技能熟练程度要求的重要性进行了权重等级分配,标准整体上符合锁具制作工种职业特点和属性,能与该职业的社会需求相匹配,满足锁具制作工种的工作要求。
专家组经过认真审议,提出在标准稿中增加智能锁相关内容的修改意见,并一致认为初审稿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标准编制原则的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同时建议标准修订编写组按照审定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上报人社部公示。